Sunday, December 19, 2010

曾經太過年輕

十年沒見過的舊人,今天竟讓我遇見。

不知怎的,當初決意離開那位舊人時,我並沒有任何感覺,他哭著的跟我說再見,我也不屑一顧。甚至分手後一星期在街上踫到,他會九秒九的調頭走,那時覺得他很幼稚。今天;我看著他;竟有一絲愧疚。

這個舊人,只交往了半年。是我有生以來最最最絕情的一次,因為那時的我愛上了現在身邊的他。移情別戀的我頓成千古罪人,受盡千夫指責,大家的共同朋友全部以我為敵。年少輕狂,敢於愛,做得出的,怕什麼認?

那年,大家只是十多歲。太年輕了。

今天,他牽着一個小男孩的手,該是他的兒子吧。那慈父的模樣,覺得很感動。

看見舊人現在得到幸福,我是打從心底的替他開心。

也許他已忘了我這個微不足道的小人物。

也許他仍深深的生著我的氣,曾經他是對我如此的死心塌地,我卻一手摔破他的心。

也許他很想跟我說一聲謝謝,謝謝我的離開,讓他發現自己可以找一個更好的。

想起來,原來曾經的我是可以那麼的勇敢,說分手就分手,毫不拖泥帶水,即使眼淚兩行也不緊要,抹乾後再勇往直前。

只有年輕的時候,我們才會不顧一切去爭取自己想要,沒有什麼後果是負擔不起。

現在,自問再做不到了。

真慶幸自己曾經有過這些經歷,不讓感情路上過於平坦,可以讓我更明白愛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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